关于对《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产业基地
一期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文件》调整的公告
经研究,对《陕西中医药大学科技产业基地一期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文件》43-44页第四章:评分办法---评分标准----业绩评分标准进行调整,调整内容如下:
一、原评分标准:
1.企业业绩:
企业2017年以来每完成一项投资额在10000万元以上公共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经验得2分;2017年以来每完成一项投资额在10000万元(含10000万元)-20000万元(含20000万元)公共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业绩的得1分,本项最多得4分;
2.项目负责人业绩:
项目负责人2017年以来每完成一项投资额在10000万元以上公共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业绩的得2分;2017年以来每完成一项投资额在10000万元(含10000万元)-20000万元(含20000万元)以上公共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业绩的得1分,本项最多得6分。
二、调整后的评分标准:
1.企业业绩:
企业2017年以来每完成一项投资额在1000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跟踪审计项目得2分;2017年以来每完成一项投资额在6000万元(含6000万元)-10000万元(含10000万元)建设工程跟踪审计项目的得1分,本项最多得4分;
2.项目负责人业绩:
项目负责人2017年以来每完成一项投资额在1000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跟踪审计项目的得2分;2017年以来每完成一项投资额在6000万元(含6000万元)-10000万元(含10000万元)建设工程跟踪审计项目的得1分,本项最多得6分。
招标人:陕西中医学院制药厂
日 期: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